冷库设计规范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GBJ72--84
主编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
批谁部门: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
施行日期: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
关于发布《冷库设计规范》的通知
计标[1984]2363号
根据原因家建委(78)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求,由商业部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《冷库设计规范》,已经有关部门会审,现批准《冷库设计规范》XGBJ72-84为国家标准,自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。
本规范由商业部负责管理,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商业部设计院负责。
国家计划委员会
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五日
编制说明
本规范是根据原因家建委(78)建发设字第562号通知由商业部设计院会同上海轻工业设计院、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、天津建筑设计院、上海水产学院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共同编制的。
编制过程中,遵循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和科学试验,总结了我国三十多年来建设冷库的经验,曾两次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,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。
本规范共分八章和七个附录。主要内容有总则、计算的一般规定、建筑、结构、制冷、电气、给水和排水、采暖通风和地面防冻。并将冷间设计温度和相对湿度、冷间围护结构总传热阻的确定方法、季节修正系数、墙排管、顶排管的传热系数和换算系数,以及主要城市地面下3.2米深处历年最低两个月的土壤平均温度等列入附录。
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,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,诗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商业部设计院,以便修订时参考。
商业部
一九八四年十月
主要符号
a-围护结构两侧温差修正系数th
b一传热阻修正系数、导热系数的修正系数
c一比热容;
D一热惰性指标;
d一直径、厚度;
F一面积;
f一单件面积;
G、g一公称吨位、重量、加工能力;
H一含热量、蒸汽渗透阻;
h一高度;
k一传热系数;
L一长度;
N一电动机额定功率;
P一负荷系数、压力;
Q、q一热量、冷负荷、热负荷、水量;
Qq一冷却设备负荷;
Qj一机械负荷;
Q1一冷凝负荷;
R。一围护结构的总传热阻;
R一热阻、冷损耗补偿系数;
S一材料的蓄热系数;
t一摄氏温度;
tw一室外计算温度;
tR一室内计算温度;
V一体积(变积)、吸气量、送风量
V一氨液比体积;
w一流速;
a一换热系数;
B一氨液充满度;
Y一重度;
y0一冷藏间内空气重度;
Y一容积利用系数;
N一导热系数、氨压缩机输气系数
P一电动机运转时间系数;
T一时间;
&一贮氨器的容量系数;
w一负荷裕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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