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库设计规范
第五章 制 冷
第六节 管道和设备的保温
第5.6.1条 凡管道和设备导致冷量损失的部位、将产生凝结水滴的部位和形成冷桥的部位,均应进行保温。保温层的厚度应满足下式要求:

式中t1一管道或设备内氨液(或盐水)的温度(℃);
t2一周围空气温度,常温地段应取夏季空气调节日平均温度(℃);
t3一保温层外表面温度,一般可按露点温度加1-2℃;
Y一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(千卡/米·小时·℃);
d1一管道或设备包保温层后的外径(米);
d2一管道或设备外径(米);
aw一保温层外表面放热系数,一般可采用7千卡/平方米·小时·℃。
第5.6.2条 制冷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不宜采用遇冷或吸湿后易产生变形、塌陷或降低强度的材料。
第5.6.3条 融霜用热氨管应保温。保温材料宜选用石棉及其制品。
第5.6.4条 保温层应设置隔汽层或防潮层。
第5.6.5条 管道穿过墙体或楼板等处,应设置保温层。 |